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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公司与陕西流金数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案情:
2007年原告深圳某公司将自主生产的灯具买给被告陕西省流金数码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三百万元,合同约定由深圳某公司负责运输及安装.该安装工程验收完成后被告陕西流金数码有限公司支付完所有的货款及其他费用共计三百万元整.深圳某公司按合同约定,将灯具运至指定位置并组织相关人员安装,且产生无任何质量问题.但陕西省流金数码有限公司只支付了二百七十万元货款.仍有30万拒绝支付.深圳某公司多次电话和上门追要无果.
2011年深圳某公司决定起诉,本律师代理后,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申请法院冻结了被告被告陕西流金数码有限公司的账号.申请保全后第十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陕西流金数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三十万及利息和违约金共计40万元.
李某与张某贷款合同纠纷
案情:
李某与张某系好朋友,2010年张某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25万, ,李某认为双方都是多年的朋友,因此没有要求张某打欠条也没有明确还款期限,25万以银行转帖的方式存入张某的帐号内.2011年李某因资金紧张,要求张某还钱,但张某经常以没有空余资金还款.李某为此多次上门追要.双方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因多次索要欠款无果,李某找到本律师,并陈述了案件的整过过程,本律师代理后,指导李某缓和与张某的朋友关系.并通过短信和录音的方式收集对李某有利的证据,调取银行转账记录.证据收集完毕后,.2011年2月份本律师向张某发了一封律师涵,但张某并没有理采,2011年8月份,本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还款,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一周内支付25万元欠款.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